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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药具

日期:2021-01-25 00:00:00.0 来自: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一、服务对象

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,以常住已婚育龄夫妇为重点。

二、服务内容

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、咨询指导、提供免费避孕药具、持续咨询指导等服务。

(一)健康教育

结合一对一咨询、指导选定避孕方法、提供免费避孕药具、持续咨询指导等服务,向服务对象宣传高效避孕、生殖健康科普知识,主要内容包括:

(1)避孕节育科学知识,常用避孕方法及特点;

(2)高效避孕方法和非高效避孕方法的概念、种类和差异;

(3)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力造成的危害及影响;

(4)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政策、发放网点、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。

(二)咨询指导

利用新婚卫生指导、避孕方法咨询、寻求紧急避孕服务、寻求人工流产服务、产后保健等时机,结合《计划生育药具使用指导手册》(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2015年6月编印)和《常见避孕方法概览》(附件1),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咨询、指导选定避孕方法等服务。

1.一对一咨询。全面询问服务对象信息,包括个人基本信息、疾病史、孕产史、人工流产史、避孕情况和今后生育计划等情况,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。强调高效避孕方法和非高效避孕方法的概念和差异(附件1),告知服务对象可以获得免费的避孕药具及获取渠道,对服务对象提出来的问题予以解答。

2.指导选定避孕方法。根据服务对象具体情况和需求,遵循知情自愿原则,指导服务对象自主选定一种适宜的避孕方法(附件2),重点指导服务对象落实高效避孕方法。服务对象选定避孕方法后,指导签订《避孕方法选择知情同意书》(附件3)。

在提供一对一咨询、指导选定避孕方法服务时,对首次接受服务的服务对象要采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等)。

(三)提供免费避孕药具

①针对选择使用口服避孕药、避孕套、外用避孕药的服务对象,确定适用后即时提供免费药具。

口服避孕药:对于首次选用口服避孕药的服务对象,要按照《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》(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 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编著,下同)进行筛查,确定是否适用该方法。针对适用对象提供免费口服避孕药。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首次为服务对象提供 2 个月用量(2盒),后续每次补充发放量原则上为 6个月用量。按28天一个服药周期计算,一个服药周期使用1盒,每人每年发放量为13盒。针对不适用口服避孕药的服务对象,指导服务对象选择其他避孕方法。

避孕套、外用避孕药(栓剂、凝胶、膜剂):首次提供2个月用量(20只/粒/支/张),后续每次人工补充发放量原则上为6个月用量(60只/粒/支/张)。自助发放机每次提供避孕套1个月用量。按照每人每月平均用量 10 只/粒/支/张计算,原则上每人每年发放量为120 只/粒/支/张。

提供药具时,告知服务对象下次续领药具时间,就近获得免费避孕药具的机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
其中口服避孕药需由育龄妇女本人领取。

②针对选择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的服务对象,预约相应医学检查及手术时间,告知届时可提供免费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。

针对选择长效避孕针的服务对象,要按照《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》进行筛查,确定是否适用该方法。针对适用对象预约相应医学检查及注射时间,告知届时可提供免费长效避孕针剂。针对不适用长效避孕针的服务对象,指导服务对象选择其他避孕方法。对于不能开展相应手术或注射服务的医疗机构,应结合当地实际,告知服务对象凭转诊单或介绍信等,转诊到具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。

提供免费避孕药具时,要及时在《药具管理信息系统》中录入发放和放置信息(包括服务对象的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药具品种、规格、批号和数量等)。

(四)持续咨询指导

针对选择口服避孕药、避孕套、外用避孕药的服务对象,利用后续每次补充发放药具时机,了解服务对象避孕措施使用情况,参照《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》,强调注意事项等,开展针对性咨询指导。服务机构实施宫内节育器、皮下埋植剂放置术和注射长效避孕针后,按照医学规范为受术者提供后续随访服务。

三、服务流程
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四、服务要求

(一)开展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的机构应按照药品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,具备服务所需的设施、设备,满足仓储条件,保障药具质量安全有效。

(二)加强与辖区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协调沟通,与村(社区、居)委会等基层相关部门密切联系。掌握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人口信息、避孕信息、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信息的变化情况。

(三)从事“一对一咨询”、“指导选定避孕方法”、“提供免费避孕药具”和“持续咨询指导”服务的人员,应为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的医护人员。避孕套、外用药可由经过培训的人员发放,也可由自助发放机等方式发放,并按照《江苏省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机管理规范(试行)》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。

(四)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和服务机构,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,提高育龄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。在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网点设置药具发放网点标识牌,统一张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-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宣传壁报。在药具服务机构统一放置药具展示柜,发放高效避孕、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手册(折页),播放5种以上有关音像资料。举办避孕节育、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或宣传教育活动,每年不少于2次,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
(五)药具服务应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,做到“三清,三懂,三会”,使服务对象获得品种齐全、数量充足、质量安全的免费避孕药具,确保其基本避孕需求得到满足。“三清”即使用药具对象清,药具进、发、存数量清,药具使用效果清;“三懂”即懂避孕节育基本知识,懂药具基本性能,懂药具使用方法和副作用处理;“三会”即会宣传,会管理,会指导。

(六)完善药具发放网点(包括所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单位和发放机网点)建设,网点基础信息变更及时上报,真实有效,做到监管到位,责任到人。

(七)按照《药具管理信息系统》相关要求做好药具服务管理信息的及时汇总、上报,数据真实有效。在提供免费避孕药具服务过程中,要将疑似避孕药具不良反应、不良事件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。

(八)严禁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流入市场销售,严禁收取受术者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材料费。

五、工作指标

1.已婚育龄夫妇避孕节育知识知晓率=本地区接受调查已婚育龄夫妇掌握知识合格人数/本地区接受避孕节育知识知晓率调查的已婚育龄夫妇人数×100%。

2.已婚育龄夫妇免费避孕药具获得率=本地区当年实际获得免费避孕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/本地区当年应获得免费避孕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×100%。

3.某品种发放个案领取率=某品种个案发放量/某品种总发放量×100%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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